第三任男友

我和豪三郎是在與第一任男友玩的《天上碑》私服認識的。起初我們並沒有太多互動,但曾聊過一陣子。

大約在我與第二任男友分手後一年,我先加了豪三郎FB,然後他敲我,我們就這麼再聊了起來。
延續著最初認識時的稱謂,我喊他哥哥,他喚我作妹妹。從小我總嚮往能有個哥哥,被照顧疼愛。
我開始習慣每天與他聊天,也會向他撒嬌,對於當時空虛寂寞覺得冷的我,加上我有意無意地勾引,我們的互動愈來愈曖昧親暱。
即使當時我喜歡著上官,心裡也有許多的不確定,我仍答應了豪三郎的追求,我們約定見面的日子,並在網路上非常迅速地確立男女朋友關係,但當下我並沒有很開心的感覺。

第一次見面我們就什麼都做了,他煮了麻油麵線加蛋給我吃,這是第一次有家人以外的男性做菜給我吃。
我們交往的流程進行得非常快,大約在一起一個半月我就與他一同回他家鄉見父母,他爸媽非常開心他有女朋友,他爸爸還特地為我煮了一桌的素菜。他的爸媽對我非常熱情,常寄食物到我家,希望我們能快點結婚生小孩,交往半年就想要到我家提親。

他時常會想製造驚喜和浪漫給我,只是我往往沒有對到他的頻率。
例如:他在床頭櫃裡擺金莎或在我的口袋裡放項鍊,但我都沒有意識到,必須他自己戳破。
例如:某天晚上他準備了畫本和彩色筆跑到樓下,想要在樓下與二樓的我做空中紙筆傳情告白,但我在床上睡得很好,完全沒發現他朝窗戶丟石頭或打手機。
例如:在我生日那天他突然到我的公司送給我他親手做的便當。
例如:在我要去妨礙風化罪緩起訴的法治教育課程,他沒事先告訴我就衝到台中法院想陪我,但我上課時手機關機,所以當我回到家才知道。

我們不算有吵架過,大部分情況下他都很讓我,也不曾兇過我,我也不會和他吵。
交往時他非常照顧我,也盡力讓我感到舒適。他全心全意地對待我,我是他活著的目標和辛勤工作的動力。

他常會衝動地買下他覺得我會喜歡或對我好的東西,例如:項鍊醜比頭盆栽、美國隊長娃娃、二手的婚紗和電漿球。
雖然說他對我好,但有許多其實並不是我真正所想要或需要的。

他的活動範圍幾乎不離住處三公里,與他在一起時的活動除了吃飯和睡覺,就是玩電腦遊戲、手機遊戲或看韓國綜藝節目,吃的東西也固定那幾家,我們很少有室外的行程和活動。一開始我會想他工作辛苦,難得休假不想他太累,讓他好好休息,做他想做的事。大多數時間我就是看著他玩遊戲的身影,無聊得只好睡覺,雖然後期我們有一起玩同一款遊戲。
有次他蹺班,說要和我去哪玩,我查詢好地點和路線,結果他又裹足不前,原來只是嘴巴喊喊。

他是個非常孝順的兒子。有次我在FB分享凱道100座同志墳墓並PO文說:生我者的不認同就像將我逼到墳墓。這到底是誰的人生?如果要我變成你想要的樣子,那當初何必將我生下。
他很激動地說我怎麼能有那樣的想法,父母多麼辛苦重要之類的話,我覺得他不理解我,後來我關掉手機在陽台窩了好一會,找不到我焦急的他才道歉和收回那些訊息。

我與豪三郎交往剛好是我在家具行工作最辛苦的時期,後來我當上主管,每天要面對各式各樣的狀況問題和客訴,又卡在司機、業務和老闆之間,直到最後我實在受不了才離職。
當我告訴豪三郎我想到花東、靠近大自然的地方工作時,他極力反對,苦苦地向我哀求不要到那麼遠的地方,當下我很勉強地說我不去了,但事後我非常不舒服,痛苦得想把自己的心胸刺穿,不斷搥胸搥頭,他才勉強答應讓我去。

他的陰莖不算大,且很敏感,性交時甚至會痛。雖然我還是可以從性交中得到愉悅。
但當時的我已經無法滿足於一般男女交往關係,我渴望並追求著SM和主奴關係。
大概分手前三個月,我瞞著他與其他男人發生性關係。

其實從交往一開始,我就常在懷疑我對他的情感,但我貪戀著被人珍視寵愛、捧在手心裡呵護的感覺。只因為他對我好,我說服著自己很幸福,並告訴我自己和他我愛他。

當我提分手的那天,他哭得很傷心,我被他說服與他一同回他住處,甚至做了愛(當時的我完全沒有感覺,現在想起來覺得噁心),回去的路上他騎得非常快,當晚睡覺時他還出門跑到橋邊想尋死(事後我才知道)。總之我覺得他許多行為非常衝動危險且不理智。

分手後他非常難過消沉,也試圖挽回。他會傳訊息告訴我要早點睡多、天冷了多穿衣服之類的。
若在交往初期或曖昧時收到對方這樣的訊息還會覺得窩心,但交往穩定後或是分手後又不停地收到這樣的訊息只會覺得,除了這個你沒有其他事可以說嗎?超無聊的,我已經是成年人了,我會自己判斷並照顧好自己,還有干你屁事。所以後來我就封鎖他了。

與豪三郎的這篇我卡了很久才寫出來,這是一段我不願面對的回憶,回想的過程不是很愉快,甚至是有許多憤怒的。
我不喜歡當時的自己。許多情緒和想法我都沒有在當下表達出來,我隱藏著自己真正的感覺不敢講,假裝自己愛他。

如果再重來一次,我希望自己可以好好地覺察自己的感受並坦承,從一開始我就不應該答應與他交往。
明明已經有了與第二任男友這段不愛仍交往的經歷,我卻還掉入豪三郎這個坑。
但也是因為有這兩段關係,現在的我才能清楚愛與不愛的差別,並下定決心告訴自己不要輕易地與不愛的人交往。

20130707-20150108

作者:

小狐狸

我的腳步,只為靈感停駐 不論,我的創作內容是什麼, 只要能寫出, 即使那是一種罪, 我也想成為作家!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